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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建人[2009]142号
各县(区)建设局、湄洲岛国建科、各施工企业、建筑企业: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和申报考核证书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07]30号)要求,我局经研究决定于12月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和办理延期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持有2006年至2008年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2日-12月7日
三、报到地点
莆田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
四、培训时间
12月8日开始(根据报名人数分批举办)。
五、培训地点
莆田市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六、培训费
根据闽价房[2009]249号文规定,每人175元。
七、其他要求
1、培训人员应提供一寸正面免冠相片1张。
2、“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三年有效期届满并符合闽建建[2006]37号文第十六条规定的,在届满前三个月内可申请办理考核合格证延期,并按要求填写“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延期申请表一式一份。
3、以上材料报市建设局安全站。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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