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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建综〔2010〕16号
莆田市建设局转发市安办关于开展
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莆市安办[2010]7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莆建综[2010]13号)精神,在春节和“两会”期间,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春节前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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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市安办[2010]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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