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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建质安〔2010〕34号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
上网填报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局(科)、局属各有关单位、各施工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信息系统”,按照省厅闽建建[2009]49号文件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于2010年1月31号前在新系统上重新录入施工现场现有重大危险源详细信息。但从目前上网填报工程项目个数看,与受监工程项目总数相差很大,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要求及时上网填报。为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水平,现将有关上网填报事项再次强调如下:
一、上网填报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主要内容包括: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深基坑,或基坑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高边坡工程:高度超过8m或虽未超过8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高边坡、高切坡支挡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4、大型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塔吊);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外脚手架;
6、大型装配工程;
7、爆破工程;
8、其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活动。
二、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组织各个项目部认真填报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到目前为止,未按要求如实上网填报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单位,请务必于2010年2月10号前上网重新录入施工现场现有重大危险源详细信息。
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网上申报制度,进一步督促辖区内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工程项目部按文件要求尽快上网填报,要将重大危险源网上申报作为考核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规定要求按时如实填报重大危险源信息或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行为的施工企业,一经查实,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建设局将对填报进度缓慢的县区和各施工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陈继耀 电话:0594-2694503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操作界面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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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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