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建科设〔2010〕16号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
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湄洲岛国建科、北岸国土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省建筑节能有关规定,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定于4月1日以后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请各县(区、管委会)在3月31日前完成自查,并上报09年10月1日之后的新开工项目(表附后)。
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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