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10日      星期五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工作的通知
[点击率:370 创建日期:2010-3-11 0:00:00

 

 

 

 

 

 

莆建物〔201038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建设局、湄洲岛管委会国建科、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管理区域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莆田市建设局关于转发〈莆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莆建物[2010]26号)文件精神,要求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抓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做好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的防抗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督促指导工作,在近期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防汛抗洪工作的检查和整改,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落实。

二、各物业企业要对所服务的物业小区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抢险物资准备、防汛防涝的设施、危房、危墙、外墙悬挂物、地下室、地下室进口处、发电设施、雨水管道、明沟、暗沟等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及时掌握天气预报,根据本地区、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做好沙袋、木材、雨鞋、手电等抢险救援的物资储备,一旦受到暴雨威胁,要做好群众疏散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企业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在防汛期间要加强值班,坚守岗位,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到细化再细化,落实再落实。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物业企业人员及广大业主进行宣传防汛的重要性,利用滚动屏幕、墙报、板报、会议、张贴告示等形式,提高其防汛意识,做到人人知晓。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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